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6〕111号)等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、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、保障客户合法权益,我行对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进行了修订,明确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及预借现金、溢缴款定义,取消超限费,以“违约金”取代“滞纳金”。同时,根据监管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修订了相关条款,并对涉及客户权益的重要条款加粗标示。更新后的《章程》已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,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建设银行
2016年11月16日